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被罚18000元:违反《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被罚18000元:违反《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阮金南 2024-11-08 未命名 9 次浏览 0个评论
(AQ5204-2008)第6.4.4条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11.3.2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8000元。

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被罚18000元:违反《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据了解,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榕源路108号设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涂料制造等业务,其法人代表为陈启荣,注册资本高达1000.000000万人民币。

此次行政处罚表明,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以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此次被罚,也提醒了其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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